宝应恢复四类药品销售,居民无需囤药
发布时间:2022-05-11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56
前不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宝应县各大药店下架四类药品并禁止买卖。4月底,四类药品解封上架,目前各药店已经恢复销售,居民可以通过实名登记的方式进行购买。一起来看。
四类药品是指退热、止咳、抗病毒及抗生素类等“四类药品”,现在,居民在进入药房购药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并进行扫码测温等流程,方可进行购买。目前药品市场供需正常,居民无需囤药。
除了实名登记购药外,购药人员需提供手机号码、所属乡镇街道、具体住址以及用药人员等准确信息,县市场监管局每天将“四类药品”销售登记信息提供给县指挥部区域协查核查组,并及时推送给相关社区。
下一步,宝应县将继续加大对药店的检查力度,督查药店严格执行“三查三报告”、“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制度等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在这里,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药店做好戴口罩、测温、扫扬城码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凭身份证登记购买“四类药品”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记者:莫斐 顾伟
上一篇:
融媒观察丨文明旅游成为宝应新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