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是全国第31个税收宣传月。近日,在这个疫情影响下的特殊税收宣传月里,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通过“云启动”、“云访谈”、“云回顾”等宣传方式,让大家无论在家里、在网上、在掌上都能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据了解,今年以来县税务部门始终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光荣任务,以帮扶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通过精细实施配套政策、精准宣传辅导、精心办税服务、精密过程监控等举措,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在全县落地生根、惠企利民。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记者了解到,今年首批推出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第二批又增加了25条便民措施,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更快捷、更规范、更有感的服务。第一批、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中共有9项分类服务措施。对不同规模的企业,个人、特殊群体都推出了相应的服务措施。同时完善了缴费服务,推进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通办”、线下“一厅联办”,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县税务局税政管理二股股长陈健说: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顾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百分之百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记者:顾伟 莫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