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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依托审判职能保障税源培植
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5708 

县法院认真落实全县强化税源培植促进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切实发挥司法审执职能,将保障税源培植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坚决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

服务项目建设,保障做大税源“增量”。以本院出台《关于为开发园区“二次创业”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实施意见》为抓手,明确院领导挂钩联系开发园区,做好项目风险“防控员”,为行政机关签署项目建设协议提供智能支持,确保税收完成指标、违约处置办法等核心条款规范设置,避免企业开出“空头支票”;做好项目建设“护航员”,依法妥善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做大税源“增量”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优化税源“存量”。依法支持低效用地清理,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出台《宝应县人民法院执行和破产案件财产处置管理规定》,规范执行破产案件财产处置程序。创新成立“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资产处置领导小组,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对接,将破产企业资产处置与地方招商工作相结合,实现土地、厂房等沉淀资源从“僵尸、破产企业”流转至“招商入驻企业”的无缝衔接。

加强惩处跟踪,坚决遏制税源“减量”。切实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逃漏税、虚开发票等犯罪,坚决防止税收流失。在民事审判中强化审查甄别,严防当事人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假诉讼等方式逃避国家税收。在执行过程中主动与税务部门对接,通过发送询税函准确掌握涉诉当事人纳税信息,加强日常跟踪督促,确保拍卖、变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时足额缴纳。

护航产业发展,保障做活税源“变量”。结合本院出台的品牌法官培养实施方案,选取精干力量,确定专业领域,组建涉建筑业及房地产纠纷专业合议庭,准确适用涉疫司法政策,加大诉前诉中调解及裁判后释法明理力度,促进建筑、房产等重点纳税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发送普法提示手册等形式,强化经营者风险防控意识,助推企业稳健茁壮成长。

作者: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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