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2020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表扬激励名单,宝应县再次上榜。据了解,这是全县连续四届获得此项荣誉。
多年以来,宝应县围绕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能力不断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2020年,全县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973.8亩,盘活存量土地7134.6亩,存量土地供应比例为81%。
推动土地资源效益实现更优化,离不开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精神,宝应县出台了关于强化项目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通过实行项目会审、坚持规划引领、严格用地标准、强化跟踪管理等措施,推动了自然资源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
作为产业项目用地保障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投入强度、税收贡献,合理确定项目选址、供地方式和用地标准,形成项目用地方案,从源头上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力保重大项目和土地投入产出高的项目用地。
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记者了解到,该局科学制定了全县土地整治规划,以省、市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加快县域老河塘、老庄台等改造,推动县域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促进耕地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普及、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有效改善了村容村貌,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成功创建为契机,对全县所有的工业项目按照亩均税收的高低进行排序,对于产出效益低的企业用地,采用回购利用、腾笼换鸟、项目增资技改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同时,还将对全县农村闲置的集体土地开展摸排调查工作,并最终汇总成册,“待全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出台后,再予以盘活。”邵跃华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将农村闲置资源变成真金白银,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胡娟 叶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