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4.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1.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3.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2.png||
首页 新闻中心 党建园地 党务公开 学习教育 走进宝应
整治!宝应对交通乱象说”不“!
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874 

近日,宝应县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6月1日上午9点,记者在宝应城区主要道口看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现象屡见不鲜,不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而且影响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对此,县交警大队安宜中队全员出动,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安排警力分组布控,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查严治各类交通违法。

整治中,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对逆向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驾驶人进行现场劝导和处罚,告知其正确的通行方式,讲明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通过劝、引、罚、改,有效提高了交通违法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县交警大队根据文明城创建的要求和标准,制定了相对应的方案。目前,主要对城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的整治,特别整治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同时,对非机动车违停工作进行的集中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此次整治行动将是一项长效、深入的全面整治,所针对的是所有交通参与者。对于行人违规横穿马路、闯红灯;机动车违停、压线等违法行为,都将一视同仁,严肃处理。

文明交通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晴雨表”, 交通秩序管理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宝应县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出行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记者:刘强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中共宝应县委主办 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技术支持 | Email:byxwadmin@163.com

Copyright 2005-2017 宝应党委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2302010175号   苏ICP备05029266号

宝应县委网站 宝应县人大 宝应县政府网站 宝应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