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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近一年共处理工资类案件141起,涉及劳动者937人,累计追讨工资近1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810 

昨天(4月8日),记者从宝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自去年5月1号宝应同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列》以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累计解决工资类案件金额近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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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推行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条列》实施一年以来,宝应共处理工资类案件141起,涉及劳动者937人,累计追讨工资近1500万元。移交17起案件至公安机关。在欠薪案件处理过程中,宝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坚持做到“快查、快办、快结”,针对涉嫌“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犯罪行为,果断移送公安机关,切实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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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在日常监管中,注重把《条列》落实到检查,贯穿于主动监察、专项检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等各项环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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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联合县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条列》实施一年以来执行情况的回访检查,全面梳理依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此外,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宝应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局网站等平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让农民工、用人单位对《条列》的理解更加透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问题,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顾伟 莫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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