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骑队查获一起“隔夜”酒驾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1-03-29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948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常识已经深入人心,但大家是否清楚“隔夜酒”也是酒,而且还能测出来。日前,宝应县交警大队铁骑队就查获一起“隔夜”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3月23日上午,宝应县交警大队铁骑队在城区画川路莲馨桥岗附近执勤时,收到查缉布控系统信息,一辆苏K283EZ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违法行为。于是,铁骑队队员对该车辆进行了拦截,发现该车逾期未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1月。
民警通过检查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酒气,于是铁骑队队员对该驾驶员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最终酒精测试结果为76毫克每100毫升,已经达到了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过询问,驾驶员傅某承认自己前一天晚上喝了酒,早上起来赶着去办事,哪承想,刚出来没多久就被交警查出酒驾行为。
目前,傅某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被铁骑队依法扣留车辆和驾驶证,案件已移交交警大队新城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警方再次提醒各位驾驶员,如果当天饮酒,第二天最好不要驾驶任何机动车,防止有隔夜的酒驾行为发生。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和很多因素有关,每个人的酒精代谢速度也不一样。因此每位驾驶员要根据自身实际,延长消化酒精时间。如果您喝酒的酒精度数较高、量较大,第二天最好不要开车,避免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记者:刘强
上一篇:
县人医神经外科高水准提供优质服务
下一篇:
宝应一作者创作剧本《农家警察》成功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