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167对夫妻进入“离婚冷静期”
发布时间:2021-02-10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042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开始施行,与之同时实施的还有离婚冷静期制度。如今离婚冷静期在宝应实施1个月,那么,离婚流程有什么变化?宝应的相关情况如何?对此,记者进行了探访。
2月8日,记者在县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在《民法典》实施后,宝应县离婚登记程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以往的程序上增加了“冷静期”、“审查”两个环节,目前的申请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应持有效证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对相关证件材料无误后,工作人员将发给双方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为期30日的冷静期。
据介绍,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办理离婚需要的时间更长,夫妻双方第一次去申请、第二次去进行审查登记。
自“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截止2月4日中午,全县共有167对夫妻办理离婚申请,进入“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对于一些冲动离婚的家庭而言,是一个时间缓冲,可以让夫妻双方静下心来审视各自在婚姻中的问题,也许一个“离婚冷静期”就可以挽救一个家庭,尤其是家庭中的孩子可以免受伤害。
记者: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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