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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90%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06 

近期,交警大队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予以处罚,自9月1日以来,交警部门对此开出5229张罚单。我县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头盔佩戴率稳步提升,其中城区抽测佩戴率90%以上。

9月28日,记者前往城区多处路口,查看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在城区白田岗路口,记者看到10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正在等待信号灯,他们均佩戴着安全头盔。在城区亚细亚岗路口,经过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也都佩戴着安全头盔。一名正在非机动车道等待信号灯的驾驶员表示,现在大家都开始戴安全头盔,自己不戴都觉得“不合群”。

随后,记者又前往城区多个路段进行了查看,发现鲜有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

8月份以来,安全头盔挽救了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生命。9月2日早晨6时23分,在开发区黄塍境内小垛村村部北侧100米处,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两人均倒地受伤。让人欣慰的是,两名驾驶员都佩戴了安全头盔,受伤不严重。其中电动车驾驶员在碰撞后,头部直接着地,因安全头盔的防护,只是受了轻伤。除了这起事故外,近阶段还有不少市民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因佩戴了安全头盔,得到了良好的保护。

当事故发生时,头戴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如军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减少,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头盔,在城区远远超过了90%,但在城乡接合部,佩戴头盔率不是太高。交警大队研究,针对无警时间,专门派出小分队,从晚上7点钟到9点钟,在城区进行佩戴头盔整治。

张如军告诉记者,在接下来的整治中,他们除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予以处罚外,还将针对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净化我县的交通环境。(刘强 仲伟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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