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我县交警部门不定期曝光了几批次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主要涉及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现象,对于这些违章骑行者,交警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骑摩托车戴头盔,已经成为交通安全常识,但对于骑电动车戴头盔,许多骑行者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电动车通常只是上下班代步工具,骑行距离短,跑得又比较慢,佩戴头盔太麻烦,自己小心一点就是了。殊不知,危险往往就隐藏在侥幸的背后。
电动自行车不像轿车那样有防护措施,且稳定性能差。一旦出事,人便会直接接触地面,而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对于个体而言,骑电动车发生事故或许是小概率事件,而一旦发生事故,不佩戴头盔的后果很可能是致命的。虽然所有人都知道戴头盔更安全,发生交通事故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保护作用,但在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市民不够重视,时常不戴头盔驾乘电动车。
如何推动骑电动车戴头盔成为习惯,最“硬核”的方式就是立法强制。今年7月16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执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的通告的第58号公报,明确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以违法成本倒逼公众重视佩戴头盔,无疑是最有力的举措。
立法容易执法难。骑电动车戴头盔入法,对于执法监督提出严峻考验。我们因积极引导和落实,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树立安全骑行的理念,不让驾乘电动车时佩戴头盔成为空洞口号。
(范敬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