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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消失9天终投案自首
发布时间:2020-08-31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872 

一男子驾车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撞倒后逃逸,伤者当场死亡。迫于警方压力,消失9天的肇事嫌疑人投案自首,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8月6日刚过零点,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向事故处理中队下达指令,331省道146KM+3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一名伤者躺在路边,肇事车辆已经逃逸。接到指令后,事故中队民警快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

民警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发现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姚惠祥告诉记者,交警连夜调取331省道沿线各个路口的监控,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排查。在万缘桥找到了被害者在案发前的行驶轨迹,通过侦查实验计算出了被害者骑电动车到达事故现场的准确时间。随后,民警对这一时间段经过的车辆逐一进行梳理排查。

姚惠祥说,大概是下午15时许,交警大队组织人员逐一对过往的重点嫌疑车辆车主驾驶人进行联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当时,交警联系上了肇事驾驶员王某,他矢口否认肇事事实。

后来,办案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在淮安市淮阴区名胜汽修厂里查获嫌疑车辆,经痕迹比对,与现场的痕迹相吻合。民警还现场提取了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经过对存储卡的读取,肇事车辆行驶记录仪清楚记录了当时事发经过,进一步证实了嫌疑人王某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王某一直未与警方联系,且不归家,后来警方及时上网追逃。迫于警方压力,在亲属规劝下,藏匿于淮安市淮阴区的嫌疑人王某投案自首。

姚惠祥说,王某知道撞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但是他没有丝毫犹豫,继续向西逃跑,最后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构成逃逸。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王某将面临有期徒刑三至七年的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王某因涉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刘强 仲伟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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