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展开
发布时间:2020-08-22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653
根据省厅和市局统一要求,日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统一行动。
当天早高峰,交警大队安宜中队在城区主要道口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现场处罚,进一步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据介绍,从8月16日起,重拳严查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从9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安宜中队中队长张如军介绍,“百日整治”的目的就是为了深入贯彻《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通过近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违法载人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张如军说。
交警部门呼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行人,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刘强 仲伟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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