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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狗撞人致伤 狗主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029 

近日,望直港镇一女子骑电动车在路上行驶时,和一条横穿马路的大黄狗相撞,导致该女子摔伤骨折。

7月21日上午5时许,射阳湖中队值班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望直港镇自来水厂门口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与黄狗发生碰撞,导致当事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察。

经了解,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季某某被突然横穿公路的一只金黄色大狗撞翻,导致季某某受伤。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群众,并没有查找到有效线索。

办案民警反复查看监控录像,终于发现了肇事金黄色大狗独有的特征,通过明查与暗访,锁定了狗主人。狗主人到中队看过视频监控后,确认这条大黄狗是自己家的。

民警杨勇告诉记者,在此次事故中,因为狗未拴带牵引绳,狗主人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民警呼吁全县市民文明养狗,做到外出时使用牵引绳,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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