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家里用电出故障,我再也不找社会电工了。”7月24日上午,家住氾水镇宋埠村新河组村民朱某在氾水业务所营业厅缴清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1065.04元后后悔地说。
事情是这样的。5月1日中午,朱某儿子儿媳休假从县城回老家吃饭,正在厨房做饭的朱某刚将电饭锅插头插上,只听到“啪”的一声,室内控制开关处家用漏电保护器跳闸断电,朱某连忙叫来儿子看看。自作聪明的儿子上前捣鼓了半天,漏电保护器始终还是合闸不上去,眼看已到中午做饭时间,一家人等着吃饭呢!朱某十分着急。
“邻居小陈不是会弄电嘛,听人家讲,他在镇上还帮人家安装水电呢。你赶快打电话请他过来帮忙修一下。”朱某的妻子在一边插话说。
10分钟后,小陈骑车赶到了朱某家。经过一番检查,小陈对朱某说:“你家厨房长期潮湿,可能内部线路绝缘电阻下降,造成漏电跳闸,只有将埋在混凝土里的电线全部凿开重新布线才行。”
“凿墙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一家人等着饭吃呢,没有电可怎么办啊。”朱某急得直跺脚。
“老朱,你先不要急,要不,我先将你家通往厨房的一对线路先临时接到室外计量箱里空气开关上吧,等我有空再来帮你重新安装。”小陈安慰老朱说。
“只要能用上电,你说怎么弄都行。”朱某听后十分高兴。
就这样,小陈将朱某家通往厨房的一对线从室内漏电开关下桩头拆下,又将一对线接到室外计量箱空气开关上,造成绕越供电企业计量装置用电的窃电行为。
当天下午,朱某一家人吃过饭后,一起回城居住了。期间,一直没有回来过。
6月29日上午,该所营业班朱立华、刘树顺等人在新河组进行计量箱改造时,发现朱某家的窃电行为,立即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并中止供电,并让人通知朱某回家接受处理。
朱某回到家后,也摸不着头脑,但在事实证据面前,还是诚恳地接受供电所补缴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1065.04元的处理决定。
(王德成 郑宝元)
编后
电能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陈某为帮朱某家恢复用电,擅自将朱某家通往厨房的一对线从室内漏电开关下桩头拆下,又将一对线接到室外计量箱空气开关上,造成了绕越供电企业计量装置用电的窃电行为。朱某虽不是直接操作者,但已从中获利,造成了国家财产受到损失,破坏了电力供应秩序,应接受相应处罚。
面对层出不穷的窃电行为,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用电信息采集和分析,对于用电信息异常的,要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窃电行为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窃电金额较大的,要及时移交当地司法机关。窃电属于盗窃公私财产的非法行为,一经查获,后果严重!所以,我们每个人一定要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安全用电,切莫“贪图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