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20-07-17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33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您们好!
近年来,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集资手段层出不穷,给参与集资的群众个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性质十分恶劣,严重影响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是政府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行为。其主要特征有四个方面: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三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三是虚假造势宣传。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诚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为学生做好榜样,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抱定决不参与的信念,把防范风险摆在第一位,共同携手为学生营造安全、有益的教育成长氛围。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相关线索。
宝应县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1、县处非办:88917615;
2、县公安局:110、88877236。
宝应县处非办
宝应县教育局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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