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塍镇这两个村农户的危房改造申报审批材料很完整,没有问题。”这是2018年4月县纪委监委接到危房改造材料造假相关问题举报后,工作人员在县住建局查看申报资料时的第一直观印象。
“这些材料肯定没有问题,不然网上审核通过不了。”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该镇村建办主任何某十分肯定地说。
调查人员再次审慎地翻阅调查资料,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安全鉴定、书面公示、申报审批、竣工验收,一整套流程资料看下来,确实没有问题。
看着手中的申报农户档案信息,调查人员决定再到申报农户家中看看。走访结果出人意料,申报农户中有12户不符合申报条件。
经查,2015年10月,县住建局下达第二批危房改造申报指标,何某为了用足这些指标,在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户中选取12户,按照规定程序编造材料上报,套取14.4万元国家扶贫资金。而这12户中,6户有自建住房、6户已拆迁安置,均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套取的14.4万元中,12万元缴至黄塍镇农经中心的代管集体账户上,剩余2.4万元这12户每户均分2000元。
“上头既然分了这么多指标,为啥不用足?花些搞材料的功夫,我们既用足指标,村集体也能弄些钱,还是划算的。”
“国家的扶助资金有限,你们如此操作,难道不会挤压了那些真正生活在破屋倒墙中的农户的申请名额?”
面对调查人员的提问,振振有词的何某沉默下来……
最终,何某及参与申报工作的村干部吉某、徐某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丽 刘云飞)
编后
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是“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的兜底政策。
何某等人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套取扶贫专项资金上动“歪脑筋”,既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不负责任,更无视真正困难群众的生活需求,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各类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项目资金是否存在被截留、挪用等问题,保证党的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让扶贫项目和资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