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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重病“单人保”准入门槛降低
发布时间:2020-06-01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676 

近日,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对2019年出台的大重病“单人保”《实施办法》进行了调整,降低了准入门槛、完善了收入核定条件,将惠及更多困难群体。

新《实施办法》明确了大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符合大重病“单人保”政策的对象,由大重病患者本人或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陆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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