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4.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1.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3.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2.png||
首页 新闻中心 党建园地 党务公开 学习教育 走进宝应
农妇遭车祸 路救急相助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692 

近日,家住我县氾水镇的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夏线韦镇韦北村路口处,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被120救护车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伤情为:脑挫伤,右侧胫腓骨干开放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肇事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王某是一名农村妇女,平时在一家小饭店打工,其家庭经济较差,一时无法筹措高额的抢救费用。受害人在县人民医院急需救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氾水中队办案民警面对此情,迅速向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宝应服务站申请垫付救助。紫金保险救助基金宝应受理专员于第一时间与医院沟通协调对受害人先行抢救,另外还协助受害人王某家属办理相关垫付申请手续,成功的帮助受害人王某申请了4万余元的抢救费用。

近日,该笔垫付款已经顺利支付到抢救医院的账户,使受害人王某转危为安,脱离了生命危险。

紫金保险扬州市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宝应服务站专员徐忠提醒广大市民,江苏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紫金保险为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特别开通了官方网站(http://www.jsdljz.com)和江苏道路交通救助微信公众号(JSdaolujiuzhujijin),救助基金公益救助,免费申请,当家人或者朋友遭遇交通事故后,符合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条件、需要救助的应第一时间向公安交巡警事故处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及时与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受理点取得联系,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以免因为费用问题耽误治疗造成遗憾。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中共宝应县委主办 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技术支持 | Email:byxwadmin@163.com

Copyright 2005-2017 宝应党委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2302010175号   苏ICP备05029266号

宝应县委网站 宝应县人大 宝应县政府网站 宝应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