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分服务业17日起复工复业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3750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从3月17日起,我县部分服务业将陆续复工复业。
3月17日起,除了非生活必需、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单位及场所外,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部分服务业可自主有序复工复业。网吧、歌舞厅、游戏厅、影院、棋牌室、浴室、足浴房、汗蒸房、美容美体店保健理疗店、室内健身运动场馆、文博场馆、宗教活动场所、活禽销售点、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农家宴等暂不恢复营业。餐饮单位在复工前,需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扬州市市民出行登记码”并张贴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及去向排查;对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配备防控物资,对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检查,清除销毁过期和腐烂变质的原料。餐饮单位开业后,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用微信扫“市民出行登记码”、并出示“健康码”后方可入场;对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进入场所;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宴席等群体性聚餐活动;不开放使用包间,堂食必须严格控制顾客数量,就餐及排队人员距离1米以上;每天对餐具及场所进行消毒,保持场所良好通风。茶餐厅、酒吧只提供餐饮服务,不得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记者 刁品杰 谢国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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