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应某高中学生杜某,心急火燎地跑进当地一家连锁酒店,寻找女友。不一会,他便找到了人,可酒店工作人员却死活不让他离开,不仅如此,双方还拉扯着去了调委会。
原来,涉事高中生杜某今年17岁,与女友交往了半年多,平日里,双方关系融洽。可是,就在几天前,多疑的杜某一反常态,循着“线索”,找到了女友租住的酒店,双方隔着房门起了言语冲突,一来二去,耐不住心头火的杜某拼命踢踹酒店房门,这一举动,让他后来懊悔不已,也使他和酒店间产生了矛盾。
一次、两次、三次……虽然酒店房门上装有电子锁,门后也挂了保险链,可耐不住猛力、反复地破坏,不一会儿,杜某成功破门而入。之后,他与女友相见泯恩仇了,匆匆赶来的宾馆工作人员却傻了眼。由于杜某的莽撞,房门框架、门锁、门扇均遭到严重损坏。
虽说长得人高马大,但杜某的心智并不成熟。对于造成的后果,他一度表现得不以为然。在他看来,自己不过是为了达到目的,采取了一点“非常”手段。面对调解员的询问,杜某甚至给出了颇为荒唐的辩解“理由”,他振振有词地说:“电视上警察办案时,就是直接踹开房门。”为了消除和女友间的嫌隙,他就照样学样。
虽然杜某尚未成年,但已经超过16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他依然要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承担相应责任,造成酒店的全部财产损失,必须照价赔偿。虽说只是一扇门,可毕竟是有一定档次的酒店,在简单清算之后,酒店工作人员开出了价码:一扇门1600元、电子锁1600元、修理费用300元。只这3项,就有3500元了。
直到拿到清单,杜某才开始着起急来,还在上学的他,当然没有任何的收入来偿付,也就是说,这笔钱只能由他的父母出。杜某哭丧着脸告诉调解员,自己的家庭条件并不好,父母均为普通职工,工资收入十分有限,现在惹下了这么大的麻烦,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好在,杜某诚恳地认错道歉,酒店方以通融理解的态度对待。最终,这起损害赔偿纠纷以2600元赔偿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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