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 将罚5000元记12分
发布时间:2019-11-28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660
11月26日,交警大队秩序中队铁骑队在日常巡逻中,查获一名“任性”的违法驾驶人,他将朋友之前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号牌套用在自己的轿车上,最终面临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近期,交警大队秩序中队铁骑队通过监控信息排查,发现一辆悬挂车号为苏K192DV凯迪拉克牌白色轿车涉嫌套牌。上午11时许,铁骑队在钟楼岗附近发现该车行驶轨迹,在花城路将其拦截。
检查中,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该车目前悬挂的牌照是苏K192DV,而实际牌照是甘BBV818。据驾驶员王某某交代,为了躲避监控抓拍违章,从朋友孙某处拿了其逾期未检验的车牌进行悬挂。
秩序中队副中队长赵强介绍,交警部门对存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以及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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