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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友情提醒:滥用远光灯者,严查!
发布时间:2019-11-27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93 

“滥用远光灯”一直是让人十分头疼的交通违法行为。为此,交警走上街头开展严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行为5起。

11月25日晚,交警大队安宜中队集中警力在城区北河路设卡,严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有的驾驶员辩解自己并没有开远光灯,但在执勤民警现场拍摄的视频回放和驾驶室仪表盘发着蓝光的远光灯标示,进一步证明了驾驶员确实有滥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受到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安宜中队副中队长丁勇提醒广大驾驶员,因为使用远光灯会对会车的驾驶员造成短暂的炫目,极易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在城区夜间严禁使用远光灯。(记者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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