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朱女士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夫唱妇随的关系令人称羡。不过,连日来,夫妻二人却为一件小事差点红了脸。原来丈夫竟然在妻子的微信里翻出一条陌生男子发来的不文明视频。事实俱在,一时间朱女士是百口莫辩。
提到这段搅得夫妻几乎反目的“小视频”。朱女士就气不打一处来。据她讲,自己一直是清白做人,小心经营着婚姻家庭关系,没想到却遭人无端生事。这个乱发视频给她的男子,既非亲友,又非同事、邻居,只能算是“路人甲”。原来,朱女士出行喜欢打车。前阵子,为了方便,她就答应了一名出租车司机的要求,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这事过去也有好些日子了,双方之间并无更多交集。朱女士是无论如何也没料到会闹出这么一茬。
有名有姓,还有手机号码,出租车司机很快就被请到了调解室。一问才知道,他也是早有家室。这名30岁出头,身材微胖的司机姓衡。从事出租车行业也有好几个年头了。之前,他从未在交际交流方面闹出过类似的问题。这次面对朱女士夫妇的一致指认、斥责,衡师傅也很手足无措。他先是不住口地为酿成的后果道歉,接着又连声喊起冤来。
衡师傅告诉在场的人,自己那天喝了点酒,本是趁着酒兴给某位“好哥们”发条调侃信息,玩闹一下。没想到,半醉半醒之间,误将“小视频”错发给了朱女士。他还说,等事后发觉时,为时已晚,也撤销不了了。
对于衡师傅的自我辩白,朱女士夫妇显得有些将信将疑,不过不管是“好哥们”还是别的什么人,利用网络途径,散布这些污染视听的“小视频”,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在调解员提出双方协商解决的建议后,为了给这种乱发微信的做法一个教训,朱女士夫妇选择了有条件地予以谅解,要求对方支付2000元的精神损失赔偿金。
面对俱在的事实,双方在调解室又进行了约半小时的交涉,最终,自认倒霉的衡师傅同意按照最低1200元的标准,给付赔偿,并承诺今后互不搅扰。
针对这样一起因为“一时失误”引发的纠纷,调解员发出友情提示:微信作为一种一对一的交流工具,其传播内容同样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均为网上交流提供了基本遵循,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只要是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均应为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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