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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司机胆太大 用假证开大货车10年!
发布时间:2019-09-29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41 

众所周知,只有通过严格的考试获得交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适合的机动车上路。但9月25日,交警大队山阳中队民警在高速道口处例行检查时,抓获一名男子竟持伪造的A2驾驶证驾驶大货车营运。

当天上午10时35分左右,司机濮某某驾驶牌照沪DR9004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我县414省道与京沪高速泾河收费站出口交界处,因行驶异常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通过查询,民警发现濮某某持有的驾驶证有明显的伪造嫌疑,所以就用警务通对他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县交警大队山阳中队指导员夏存辉介绍:“他驾驶证的身份证号码、驾驶证信息在网上是有的,但是经过我们核对,驾驶人的照片与实际驾驶员的照片是不相符的。所以说,我们判定证明驾驶员是盗用了其他人的身份信息,伪造了一本驾驶证在使用。”

随后,执勤民警将濮某某移交到泾河派出所进行处理。经过民警搜查,在濮某某的皮包内又发现一本伪造的B2车型驾驶证。经审讯,濮某某对自己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濮某某交代,他于2010年就开始使用伪造的A2车型驾驶证驾驶大货车营运到现在已经有10年了,期间途经全国多个省、市。B2车型驾驶证是后来在网上购买的,也已经使用了6年之久。

办案民警介绍,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濮某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和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已送往县看守所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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