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我县城乡低保月标准由630元/人提高到680元/人,惠及全县5000多户低保家庭。为落实好提标政策,提升低保质量,我县结合当前开展的低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提标工作实施。
加强业务工作培训指导。6-7月份,两次组织县、镇两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开展低保提标、专项治理业务培训,以准确掌握低保业务、提标精神,精准实施好提标工作;对各镇区的提标工作及时跟进,进行业务指导,按政策规定处理好提标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开展在保对象全面核查。各镇区对在保对象集中复核、逐一排查,县民政局开展入户抽查,加大第三方组织核查力度,对省厅反馈的在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比对存疑信息开展重点调查,县民政局及第三方机构今年已累计核查近1100户,全面掌握了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联合县扶贫部门开展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防止出现“漏保”及救助、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形,发挥民政部门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职能。
精准认定补差金额。严格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对照低保标准精准认定每户保障对象补差金额,不人为控制补差或实行补差金额一刀切,确保标准与补差同步增长;落实重病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少数民族居民等各类对象上浮政策,切实提高全县低保补差水平,预计全县低保月人均补差金额将从346元提高到400元左右。
强化提标工作督查。定期督查各镇区提标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镇区准确掌握工作业务,按要求及时启动并有序推进提标工作;强化对各镇区提标方案的审核,并每镇区重点抽查一村(居)提标方案,通过逐户查看档案资料、审核提标方案、入户走访等方式,纠正提标方案存在的不足与问题,要求镇区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再次逐户过堂审核,以精准认定提标方案。
加大保障对象公示力度。提标后形成的低保对象名册将在各村(居)民政公示栏、县政府网站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将及时按规定调查处理,以促进低保质量的提升。
(闵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