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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警方告破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发布时间:2019-03-19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035 

今年2月以来,泾河镇及周边镇区多个居民小区连续发生了20多起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此类盗窃案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

泾河派出所根据群众报案的时间和地点,前后动用大量警力,调取了案发地周围海量的监控视频,经研判,发现系一个穿着黄色军大衣带着头盔嫌疑人所为,但是看不到作案嫌疑人的面目,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的困难。后在县刑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等业务部门鼎力配合下,立足图侦,研判串并,最终通过技术鉴别初步明确嫌疑人身份,于是,办案民警立即在盗贼有可能出现的区域进行布控,开展便衣巡查、蹲点守候。

经一周的伏击守候,3月12日深夜12时许,民警在城区贾家沟一带发现盗窃嫌疑人,并在酒厂大桥一出租房内成功将涉嫌盗窃嫌疑人陈某(男,48岁,金湖县人)抓获,搜出作案时穿戴的头盔和黄色军大衣及作案用的电瓶车。经审讯,陈某曾因盗窃罪被判过3次刑,最后一次是2017年8月因盗窃罪被金湖县人民法院判刑一年三个月,去年11月22日释放。陈某平时没有固定住所,深夜到交通开放型的小区作案,平时就在浴室休息、过夜。

陈某交代,自今年2月份以来,他先后在泾河镇白田一号小区 、幸福里小区、开发区莲馨家园、城区人和家园、兰郡等多个居民小区采取顺手牵羊、撬锁拆卸等手段盗窃电动车电瓶,作案20余起,案值2万余元。盗窃得手后,其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将盗窃所得电瓶卖给了城区一家电瓶车修理店。

3月13日,民警将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的收赃人罗某抓获归案。同日,办案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实施盗窃的多个作案地点进行了现场指认。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罗某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张宝珠  袁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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