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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车侧翻致伤残 调解获赔73万
发布时间:2019-01-08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048 

2018年12月底,山阳镇兴同村鲁某彬一家终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737463元交通事故赔偿金。刚确认收钱,他们就匆匆拨通了调委会的电话,向全程跟踪化解该起纠纷的调解员致谢。鲁某彬反复表示,如果不是及时调解,这起事故很可能会无果而终。

2018年上半年的一天,鲁某彬驾驶三轮摩托车途经328省道淮安洪泽段某路口时,为避让突然拐弯驶入的半挂货车,三轮摩托车发生侧翻。事故造成鲁某彬受重伤,被紧急送往淮安市一院抢救。经司法鉴定:鲁某彬双下肢截瘫伴大小便失禁,属一级伤残。然而,鉴定结果不能作为确责依据。一方面,事故发生地段无监控,两车无剐蹭,没有痕迹线索;另一方面,货车司机王某咬定,自己只是目击了事故,不存在过错责任。当地交警不无遗憾地告诉鲁某彬,要做好撤案的思想准备。

当地执法部门都解决不了的案件,能异地调解吗?抱着犹疑不定的心理,鲁某彬家人找到了山阳镇调委会。调解员接案后,立即赶赴淮安、洪泽两地,展开实地调查和调解。

调解员首先赶到淮安市,看望了正在住院的鲁某彬,通过与他交流,详细地了解了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所在、对方态度等情况。调解员将鲁某彬提供的证词和调解意见一一记下来,并对门诊病历、住院发票等资料进行了核验。为争取多方配合,调解员赶赴洪泽,会同当地交警,再次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走访和二次勘察。通过查看草图、照片、笔录等材料,调解员对造成事故原因作了大胆推理、细致分析,基本弄清了情况。货车司机王某能否配合才是问题的关键。调解员请洪泽交警大队以核实情况为由,将已离开洪泽本地的王某“请”来见面。

见到王某后,调解员结合佐证材料,向其释理明法,深入沟通。调解员将鲁某彬的伤势情况以及医生意见全都告诉了王某,让他从同为家庭顶梁柱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深切感受伤者及其家庭的无助与悲伤。说到动情处,王某也不由得为之动容,他表示自己很同情对方处境,回家后会好好想想,配合调解工作。有了第一次沟通的基础,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调解员又单独约见了王某几次,王某最终彻底被打动,并和盘托出自己的顾虑。

原来,一方面,王某担心自己承认过错,会被判交通肇事罪,丢了驾驶证。另一方面,他也确实没有弄清挂车赔偿方面的法律知识,担心个人会负担很多。在充分了解了王某的想法后,调解员进行了现场普法,告知王某,他的情形不合法定情节,自然不存在判刑的情况。而王某的主车、挂车都缴纳了保险,根据原保监会的规范性要求,保险公司有义务进行累加赔付。王某也不必担心保险的问题。

在调解员入情入理的说服下,王某承诺会为受害人作证,承担自己的责任。最终,王某自己交付了61546元医疗费,其余675917元赔偿金由保险公司负担。一起由肇事者自己指证自己,主动认赔的案件就此办结,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权益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得到了切实保障。

·施伟 姜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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