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宝应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查人找物难以及财产变现难等问题,发布开通“执行110”及“带封过户”两项便民措施,进一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我县部分媒体代表应邀参加。
现场,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分别解读了《宝应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工作机制规定》及《关于不动产带封过户实施办法》,就具体执行措施进行分析,并就媒体代表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一一答复、回应。
记者了解到,“执行110”机制是对执行诉求管理机制进行迭代升级,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除了可在工作时间联系承办法官外,另设置“执行110”专线,向申请执行人和其他知情群众提供24小时接线服务,可随时拨打热线电话,举报被执行人的具体行踪或财产线索。“执行110”专线收到线索后,结合案情立即甄别,对紧急明确的线索派单至“执行110”团队,备勤小组接受指令后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实施处置,是宝应法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推出的系列执行举措之一。下一步,县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执行110”机制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力量融合综合促进查人找物“精准化”,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兑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带封过户”政策,是宝应法院全省首创的资产处置创新工作模式,该政策由法院会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公证处共同制定,核心思想在于打通查封不动产变现的难点和堵点,让被法院查封的不动产无需解封可自行处置过户。“带封过户”相较于原先司法处置,最大限度尊重市场主体的处置意愿,鼓励其积极变价财产偿还债务,既避免了解封房产带来的执行风险,又消除了购买人的顾虑,还能实现购买人以该财产进行融资,增加了变价成交的机会,确保交易过程的零风险,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记者:胡华春 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