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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建筑工地安全不松弦,过个欢乐祥和平安年
发布时间:2024-02-08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88 

春节假期将至,各建筑工地施工队伍陆续放假。为保证春节期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宝应县住建部门要求,施工单位要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各镇(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辖区域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防范遏制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县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马国波表示,春节临近,县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对春节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严格停工手续,加强应急值守。春节期间计划停工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牵头组织项目参建各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在隐患整改闭合后,形成自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停工前要将自查验收报告、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中止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报送我中心,办理中止安全监督手续。停工期间,要切断施工用电,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企业和项目部要安排管理人员带班检查。凡办理安全监督中止手续的项目,春节期间一律禁止实质性施工。我中心将在春节期间随机开展抽查,采用现场检查、微信点调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全面做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强化复工准备,落实复工复产。春节后计划复工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参建各方认真开展项目层级的复工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围绕安全生产复工条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节后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施工企业对本企业项目开展一次企业层级的安全生产复工检查。复工安全检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中心申请办理恢复安全监督手续,恢复施工。第三,中心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复工检查。对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对自查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等情形而擅自复工的项目,一律停工并移交处罚,严防“带病”复工生产。

记者:苗培欣  通讯员:何晓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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