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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一村民制售斗香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3-09-29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082 

9月28日,宝应县安宜镇北闸村村民朱某因制售斗香被执法部门行政处罚。

当天上午,安宜镇牌楼社区网格员贾乐乐在日常巡查时,看到有个骑电动车的人把车停在路边,掀开车上的棉被后,发现里面有一台斗香。

牌楼社区随即向镇里汇报,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山分局依法依规对当事人朱某进行了查处。县市场监管局泰山分局监管三科科长王烨表示,朱某涉嫌销售未标注注意事项、警示语的斗香,分局执法人员收到线索后,迅速采取行动,固定证据,依法依规对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经调查,朱某是在家私自制作斗香并准备销售的。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居民群众严格执行禁烧斗香规定,从我做起,做“不烧斗香”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积极营造绿色安全、文明家居的生活环境。

记者: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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