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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江苏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583 

2021年12月14日,江苏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这是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的关于建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体系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定于2022年1月20日正式实施。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深刻变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面临的矛盾风险和不安全因素增多,维护单位安全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江苏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的制定实施,对于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面的组织领导作用,健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协调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单位主体责任,构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协同共治格局,维护全省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苏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共7章63条,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为目标,结合我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际,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体系。

《江苏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扣紧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链条,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职责;对公安、发改、教育等28个主管部门、专业部门指导、监督、检查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

《江苏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的正式实施,着力解决了影响和制约单位安全稳定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监管体系、全链条治理模式和责任追究机制,与现有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政策保障体系。

作者:居勇  淮明  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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