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讲究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可有人不这么想。为了能快速赚钱致富,竟学了一手将猪肉做成假牛肉的“绝活”,并以此大赚“黑心钱”,结果被警方抓获。9月17日,县法院公开审理这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5名被告分别获刑4年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孙某按照被告人陈某教授的方法,将由陈某为其代购的冻猪肉、香精、红曲米加工成熟肉制品,冒充牛肉分别销售给菜场摊贩卢某、祁某、衡某等18人,累计销售额达人民币37.3万元。另外,被告人孙某尚有未销售的“假牛肉”598.1公斤、“假牛肉”原料冻猪肉1800公斤,被依法扣押。
被告人卢某、衡某、祁某明知被告人孙某销售的是猪肉制作的“假牛肉”,仍然采购并冒充真牛肉在各自经营的摊点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万余元、8万余元、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陈某明知孙某要用假牛肉冒充真牛肉销售,仍然教授其生产方法,并为其代购冻猪肉等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被告人卢某、衡某、祁某等人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孙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陈某犯生产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卢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衡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祁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对被告人孙某、卢某、衡某分别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了解,本次庭审全程网络直播,20多万名网友在线观看;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县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旁听了此次庭审。
审判长高晓军表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侵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国家重点打击的范畴。法院通过此次判决,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食品安全。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提升自己的食品安全防护意识,谨慎购买低于市场价、成色不好、没有检验检疫标志、生产证照不齐全的食品,切实维护自身安全。(刘强 仲伟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