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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出新政 定点医院无需转诊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3381 

记者从县医保部门了解到,近日,扬州市出台职工医保新政,从11月1日起,所有职工参保人员在扬州市域范围内定点医院就诊,无需办理转诊,当场结报。

目前,参保人员在扬州市内跨县(市)就医以及我县的参保人员到扬州市区非“一卡通”医院就医住院,若没履行转诊备案手续都不予报销。该新政出台,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及待遇保障政策,提升广大参保人员的获得感。

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房强介绍,从今年11月1日起,在扬州市范围之内就医,职工医保的参保者,不需要办理转院手续,转入扬州市以外的县市报销标准,作了适当的下降。

记者了解到,对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市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销比例从以前的85%下降到82%,另外,没有办理转院手续的,将起付线降至1500元,报销比例调整至70%。

在此提醒职工医保的参保者,在出扬州范围以外住院治疗时一定要办理分级诊疗手续。

(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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