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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新增11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点
发布时间:2020-08-24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361 

为扎实推进公安部“放管服”改革工作,方便市民就近办理交管业务。近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新增11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点,并已正式投入使用。

日前,记者在交警大队泾河中队看到,施工人员正在悬挂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点的牌子。据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7月份以来,泾河中队已经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30多起。

据了解,11个新增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点分别设在6个基层中队和3家机动车检测中心,以及小官庄和曹甸两个镇行政服务中心。

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主任华占松告诉记者,增设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点,主要是为了分散、缓解大队违法处理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的压力,让交通违法处理点全县覆盖,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快速办”,切实让群众少跑路,真正做到方便快捷。同时,各个乡镇行政处理中心也配备了自助处理设备。现在小官庄镇和曹甸镇已经配备完毕,其他乡镇也在配备过程中。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就近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时,请带齐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

(刘强 仲伟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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