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起,电动自行车不上牌照将被严查
发布时间:2020-08-12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331
8月10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期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路面交通执法,加大电动车整治力度,8月16日起,重点严查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交警部门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安宜中队中队长张如军告诉记者,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登记上牌业务,从7月18日开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启动了第三批号牌发放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城区范围内现场申领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的时间截止到8月15日;网上申领邮寄的,8月10日截止办理。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依法上路查处未悬挂非机动车号牌或者未取得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对违规停放的,停在道路上、没有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采取拖移措施。对拖移车辆一律先申请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然后进行罚款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还没上牌,请尽快去办理上牌手续,否则将被查处。(刘强 仲伟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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