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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燃气管理中心:瓶装燃气需实名购买
发布时间:2020-05-14   来源:宝应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61 

5月12日,县燃气管理中心组织多家燃气企业在宝射河休闲体育公园举办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宣传“瓶装燃气实名制购买”的通告精神。

新修订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已于5月1日开始实施。相比旧条例,新条例对瓶装燃气经营管理的要求变化最大,5月1日起,瓶装液化气实行实名制销售,单位用户凭营业执照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凭本人身份证购买瓶装液化气。

宣传活动中,县燃气管理中心以及燃气企业相关人员通过戗牌展示、宣传手册发放、现场讲解燃气设备规范使用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和新条例宣传。(胡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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