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11方面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宝应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673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企业面临着诸如借款纠纷、劳务纠纷、合同违约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已经或即将进入诉讼程序。为更好满足企业的司法需求,县法院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出台了《宝应县人民法院关于应对“新冠”疫情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着重梳理了县法院践行法院职能、用好多元化解、开通绿色通道、降低企业压力、打击非法放贷、界定违约责任、维护企业稳定、妥处破产案件、慎用强制措施、树立善执理念、加大司法救助等11个方面具体工作做法,旨在积极应对疫情对企业的冲击,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纠纷,进一步强化“三员三助”工作机制运用,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企业复工以来,县法院审执一线的法官们便创新举措,迅速行动,以网上开庭、微信调解等方式审结涉企纠纷18件,涉案标的1020万元。加强网络查控系统运用,为企业回笼资金246.86万元。同时,延伸司法服务,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法律规定16条及典型案例3个,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辖区相关企业,为企业正确处理防疫时期矛盾纠纷提供借鉴参考。
为确保各项举措见实见效,县法院运用专业法官会议研讨、发布典型案例学习等方式,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同时,加大对企业家群体的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其法律素养,更好规避、应对疫情引发的企业法律风险。(记者 孙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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