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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海事:打响“江河碧空”保卫战 拓展水上监察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9-07-23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031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江河碧空”蓝天保卫战四号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的精神要求,切实保护好辖区水域生态环境,对滥用和破坏辖区水域生态资源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日前宝应县地方海事处联合京杭运河宝应航道站、县港口办和县公安局水警大队成立多部门联合检查组,对辖区水域开展为期2个月全方面排查。重点对船舶尾气超标排放、船舶垃圾违法处置及港口码头扬尘污染进行查处,坚决贯彻“省办”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防污处置的有效方法和现实路径。

一是检查组对所有到港装卸货船舶进行残废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污水和生活垃圾接收处置情况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相关记录簿的形式,对发现违法违规船舶一律进行处罚并责令立即纠正,情节严重者交予公安部门处置。

二是检查组会同县港口管理部门对港区装卸货船舶尾气排放和港口码头作业机械排气污染检测,检查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对检查不合格的船舶和港口码头要求停工整改,直至符合排放要求。

三是海事和航政部门在巡航过程中加大对船用劣质燃油的查处力度,对不能出示正规燃油供销凭证的船舶追溯油品来源,协助市场监督部门严厉打击销售、使用低劣油品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销售低劣油品的线索及时转发相关部门查处。

四是检查组逐个排查、一一对应,对港口码头露天堆场的扬尘防治设施和辖区内运输船舶的封舱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对照省办文件要求和环保要求,对不实施遮盖和封舱的码头和船员对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通过多部门跨区域长时间联合检查,系统摸排本辖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治理现状,查找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力争在今年8月全省环保督察前,完善对辖区水域和空域的联合监管机制的建立并形成常态化的检查形式,圆满取得“江河碧空”保卫战的胜利。

( 周飞 周军 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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