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放价格补贴139万元
发布时间:2019-07-11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912
近日,我县及时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向全县13241名困难对象发放3、4月份价格补贴139.03万元,以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扬州市调查队发布数据,今年3、4月份,扬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分别为2.8%、3.0%,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介于3%-5%之间,符合启动价格动态补贴条件,月补贴标准为低保月标准的十二分之一。此次价格补贴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城市“三无”老人等4类人员,每人补贴105元,补贴资金通过打卡发放。
今年,我县还将继续关注价格指数涨幅情况,一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3.0%,将再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
(闵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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