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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加大资金投入 守护绿水清波
发布时间:2019-05-27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842 

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为此,去年以来,我县财政部门积极作为,多措并举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

落实经费保运转。首先,落实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今年,县财政分别安排生态环境局和环境监测站677.25万元和424.62万元,专项安排250万元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和50万元污染防治指挥部工作经费,保障环保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其次,落实环保执法经费。为支持监测站完成大运河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工作,县财政追加经费44.8万元,实施站房改造、设备购置。另外,落实日常污水处理经费。县财政每年拨付创业水务污水处理经费2135.25万元,日处理污水5万吨;拨付泾河建材厂污泥处置费170万元,年处置污泥1.08万吨。

加大投入强治理。首先,投入污水设施工程建设。去年继续支持县水务局实施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建设污水管网21.377公里完成投资5490.39万元;支持县生态环境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建设投资1760万元,建设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44个。其次,投入城市河道疏浚。支持水务局对我县老城区城市河、城市河、头引河等淤塞河段进行河道疏浚,长度4987米,主要包括城市河跃进洞下游-渔市菜场段、窑河立新洞出口-苏中北路段等,完成建设投资460万元。

研究政策建机制。首先,建立环境经济政策。县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提请县政府出台了《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的通知》等11个环境经济调控政策,运用价格机制、市场机制倒逼转型升级和治污减排。2018年度,县财政整合筹集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1.9亿元,拨付“263”重点工程建设资金1.6亿元。其次,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县财政局会同县环保局制定出台了《宝应县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以“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为原则,选择了宝应湖、宝射河等主要境内水体作为控制断面,对各镇(区)水质交接情况进行考核,从而督促全县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葛林 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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