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发布时间:2019-05-06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815
近日,共青团中央发布表彰决定,授予一批基层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我县残联团支部获此殊荣。
县残联现有职工65名,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职工35名,占职工总人数53.8%。近年来,县残联团支部紧紧依靠团县委、县残联党支部,团结和带领全体青年职工发挥青年的创造性、能动性,立足本岗、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先后荣获省“巾帼文明岗”、省市“青年文明号”、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
(荣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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