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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农业农村局来宝应调研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8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016 

426上午,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松一行10人来我县调研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调研组先后到泾河镇灶户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调研,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殷立松、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金淦等陪同。

调研组在泾河镇灶户村了解了近年来该村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该村支书实施秸秆还田工作汇报,对该村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他们工作提前谋划得当,实施流程清晰,操作合理规范。然后,又在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王金淦副局长的《不断完善实施方案规范落实惠农政策》省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情况汇报,于此同时,县农机科技质量科负责人朱枫成用PPT图文并茂地介绍了我县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流程与步骤。调研组高度评价了我县近年来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认为我县组织宣传到位,程序规范易行,责任落到实处。尤其是我县实行的简化操作程序,实行“实际种植户申报评价、村组干部统计确认、镇区审核汇总公示、县级统一打卡到户”的操作办法,极大的减轻了基层的工作量,对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起到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一是明确补助对象。将补助对象由过去的农机合作社直接调整为实际种植户。二是明确补助标准。保持25/亩的补助标准不能变,不得降低标准扩大补贴面。三是明确补助主推技术。由于省级补助资金不能达到100%全覆盖,因此明确夏季优先补助使用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秋季优先补助使用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小麦机条播技术和犁耕深翻还田技术的实际种植户,补助资金使用不了的,结转下年使用。四是明确补助重点。我们在下达省级秸秆还田补助资金分配指标时,统筹考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和薄弱环节补齐,当年创建示范镇的镇补助资金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创建镇,为推广机插秧和机条播,从去年开始,夏秋两季补助资金基本接近,分别占52.5%47.5%,有力地促进了短板工作提升。(朱枫成、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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