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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驻宝乡村振兴工作队与县老区发展促进会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296 


为进一步践行老区精神,携手推进乡村振兴,11月27日上午,江苏省委驻宝应县乡村振兴工作队与县老区发展促进会就合力推进宝应老区乡村振兴签订合作协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省委驻宝应县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薛刘宇,县老区“三会”理事长杨善慧等参加活动。


双方合作后,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立沟通联络、信息共享、协作共进机制,重点就全县老区发展和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县情镇情村情民情调查研究、市县老促会挂钩帮扶联系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困助学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全县老区乡村振兴。


薛刘宇在讲话中指出,省委驻宝应县乡村振兴工作队与县老促会签订合作协议是一次新的尝试,也是一次新的跨越。乡村振兴工作队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乡村发展需求;县老促会资源丰富、经验深厚,拥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双方要立足优势互补,推动协同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围绕“乡村振兴五大振兴”的目标,在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等领域深化合作,结合老区特色资源,加快引入优质项目,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样板。同时希望双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现共建共享。乡村振兴的核心是改善民生、增进福祉。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把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到群众最关心的领域,让老百姓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参加活动人员还参观了柳堡镇国防文化园,调研了美兰农场、永丰米业农业产业化企业。


记者:苗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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