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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省、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4-26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709 

连日来,宝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吴建志、姜海峰、谢存道、周军家等分别带队赴各镇区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陈金荣一行先后来到安宜镇新民大沟、杨庄支渠、刘堡村农污处理点,现场了解河道整治情况和相关建设进度。县委常委、安宜镇党委书记郝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峰等陪同检查。

座谈会上,安宜镇专题汇报了河道管护责任落实、入河排放物监督管理、河道综合整治、河道开发利用、河道行政执法、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据了解,近年来,安宜镇坚持贯彻落实《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坚持以总河长为抓手,强化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度,大力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水资源安全,切实提升河道治理和保护能力,努力营造人水和谐的生活环境。

陈金荣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开展执法检查,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法律实施监督的具体体现;要深入学习宣传。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学习,尤其是主管部门更要加强条例学习,通过条例学习宣传,才能发挥好上下沟通衔接作用;要压实法定职责。河道管理过程要各司其职,根据条例明确规定,各自将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要聚焦问题治理。要摸清掌握河道管理基本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形成问题清单,提出科学有效的对策建议,推动问题整改;要形成治河合力。河道管理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事情,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思想上要重视,责任上要压实,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要求,形成治理的共同合力。

连日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志赴鲁垛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峰赴泾河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赴夏集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军家赴小官庄镇、氾水镇等镇区开展省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记者:居大军 蔡健 房恒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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