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江苏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锦道、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等一行来宝开展《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罗庆久,宝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周军家等参加活动。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柳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柳堡镇廷柏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开发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近年来,宝应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加快构建纵向延伸、横向拓展、全领域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坚持以升级打造县、镇及开发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重点,积极整合各类司法行政资源,实行“一窗式流程化”服务,实现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公证服务、行政复议、司法鉴定等服务事项集中受理、集中指引、集中接待。精心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宣传单,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群众知晓率。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不断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推动平台管理由“简单登记”向“全流程控制”转变。各级中心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投诉举报、限时办结等管理制度,坚持“谁接待、谁落实”“谁承办 、谁答复”工作原则,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集中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全流程服务模式,确保群众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回应和高质量服务。对疑难复杂的、一时无法办结的,或不是本部门职能范围之内的,及时妥善做好解释、引导、转交、呈报等工作,确保服务事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推动服务供给由“站点式”向“广覆式”转变。积极开展“线下普法+线上网络直播”双线联动普法宣传活动,实施“333”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也就是提档升级全县300个法治文化阵地,在大运河沿线制作安装30块“法润荷乡”特色宣传标识,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荷”护成长青少年法治宣传中心(公园)、大运河法治步道民法典宣传专区等3个法治文化阵地。
调研组对宝应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认为工作务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同时表示,将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吸纳,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使条例更加科学管用、切实可行,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记者: 林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