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4.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1.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3.png||
/skin/gov89/cms/zgby/images/logo/mainbg2.png||
首页 新闻中心 党建园地 党务公开 学习教育 走进宝应
宝应发布通告,8月6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发布时间:2021-08-05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3279 


核酸采样须知 


一、请按照村(社区)通知时间前往检测点,为避免现场拥堵,建议步行前往,不要开车或骑车。
二、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没有身份证原件的,由直系亲属带好身份证原件陪同采样。三、确保家中一人不漏,包括幼儿、孕妇等人群。四、采样前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有序排队等候。六、采样完毕后立即戴好口罩,离开采样点。七、没有接到采样结果通知的即为阴性,无需担心。八、检测当天天气炎热,并可能伴有阵雨,请做好防暑降温、备好雨伞。

重要提醒!

宝应县全员核酸检测需要带身份证!宝应县全员核酸检测需要带身份证!宝应县全员核酸检测需要带身份证! 宝应县全员核酸检测须知:

1、需要识别身份证原件,手机号码最好另外提供(用纸条写好,字迹大且工整),届时由工作人员手动输入。

2、没有身份证原件的,由直系亲人陪同采样(用父母或子女的身份证一样可以录入)。

3、没有身份证原件,子女或父母又不在身边的,请认真书写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字迹大且工整清晰,由工作人员协助录入。

以上三点请相互转告,并尽可能使用身份证原件。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中共宝应县委主办 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技术支持 | Email:byxwadmin@163.com

Copyright 2005-2017 宝应党委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2302010175号   苏ICP备05029266号

宝应县委网站 宝应县人大 宝应县政府网站 宝应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