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至14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陈琪率调研组来宝应,开展《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立法调研。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江晓昀,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等陪同。
调研组先后深入宝应县红十字会、桃园小学、莲花社区博爱家园等地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全县红十字会建设和工作运行情况。据了解,宝应县红十字会成立于1991年1月。目前,全县共有基层红十字组织107个,红十字会员65875人。为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组织作用,全县成立了31个村级红十字服务站,建成博爱家园6个。其中安宜镇莲花社区博爱家园获评全省优秀博爱家园。全面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重点推进全县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县所属学校全部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组织,先后创成省红十字示范学校3所。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作为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全部建立红十字会,推进冠名机构红十字救援队、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建设,不断增强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凝聚力。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宝应县红十字会工作情况汇报,县编办、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安宜镇、射阳湖镇红十字会会长,红十字志愿者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陈琪对宝应县红十字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宝应工作务实、措施有力,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影响,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陈琪要求充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断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发挥红十字会独特的作用。陈琪表示,这次调研,将认真吸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改工作,使《条例》制定更加科学完善,为红十字会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 林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