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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22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9-11-25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718 

11月23日,县长佘俊臣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讨论了《宝应县安全生产巡查方案》《宝应县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宝应县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方案》等议题。常务副县长陆安亚,副县长沈伯宏、杨洪国、顾锡芳、金陵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学龙,县政协副主席王松年列席会议。

在听取《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宝应县安全生产巡查方案》后,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是一项政治工作、是一项底线工作、也是一项良心工作,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进一步落实好党政的领导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对实施意见的执行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工作,要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要按照安全生产巡查方案做好安全生产巡查,着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当前,要针对季节特点落实好防范措施,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

在讨论《宝应县推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时,会议要求,科技局要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发挥好部门牵头作用。要实施企业“小升高”行动,对各类企业开展摸排,全面挖掘优质企业资源,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

在讨论《宝应县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方案》《宝应县老城区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时,会议要求,要围绕“清水、活水、污水、洪水”,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的原则,加快形成系统治理方案,强化执法监管,保障资金来源,积极向上争取,全面改善城市水体环境。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记者 梅友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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