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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禁放区全部回收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18-12-21   来源:宝应日报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2004 

日前,县安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物价局等部门对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存量烟花爆竹进行集中回收,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逐一收回,确保烟花爆竹“零库存”。

据了解,12月14日,县公安、安监等部门召开了烟花爆竹零售部和批发公司的相关征求意见的会议,决定近期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库存进行统一回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此次回收的烟花爆竹产品,将由县公安机关统一处理。同时,县安监局综合监管科副科长朱暄告诉记者,他们还专门召开了禁放区域内100多户零售户动员大会,和他们讲解禁放宣传公告,详细解读了店面货物处理设施方案。同时对禁放区域内零售户的零售证进行了注销补偿。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商户们纷纷表示,坚决响应政府的号召,把烟花爆竹全部收回。他们表示,从现在开始,他们将坚决不放、不卖烟花爆竹,保证环境不受污染。

据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宣传,并根据各自职责,全力做好“全面禁燃”工作。同时呼吁广大零售户能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工作,确保禁放工作在2019年1月1日之前顺利的实施完成。(记者 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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